南安市水头弘超货仓有限公司被罚金115279.68元
2024-06-03(原标题:南安市水头弘超货仓有限公司被罚金115279.68元) 金融界2024年5月31日音书,南安市水头弘超货仓有限公司因违背城乡主义,被南安市城市科罚局处罚金东谈主民币11万5仟279元6角8分(Y115279.68元)的行政处罚。 据公告履行,该公司违背了《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城乡主义法》第六十四条、《福建省推论〈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城乡主义法〉倡导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、第六十七条,组成了违背城乡主义的违纪手脚,因此被南安市城市科罚局以处罚金东谈主民币11万5仟279元6角8分(Y11527